书志| 国家珍贵古籍书志体例(附释例)

《國家珍貴古籍名録》是由國務院公佈的我國現存珍貴古籍目録,由各地申報、專家評審、遴選一、二級古籍而成,旨在對我國古籍中具有重要文物價值、文獻價值、藝術價值者予以重點保護。截至目前,《國家珍貴古籍名録》已公佈六批。全國487家單位收藏的13026部古籍入選,涵蓋甲骨、簡帛、敦煌遺書、四部經典、金石拓本、輿圖、少數民族文字古籍、其他文字古籍等。爲入選《國家珍貴古籍名録》的珍貴典籍撰寫書志,是深入梳理文化典籍、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舉措。書志揭示典籍細節、挖掘典籍內涵、彰顯典籍價值,是古籍保護工作經驗的凝聚總結,也可爲古籍信息組織打下基礎,爲各藏書單位編纂書目提要提供借鑒,培養後備力量,促進古籍利用。
《國家珍貴古籍書志體例》係遵循國家標準《古籍著録規則》(GB/T 3792.7-2008)原則、整合近年撰寫善本書志的實踐經驗、參考本刊第一輯所載國家圖書館古籍館《漢文古籍書志樣稿》格式修訂而成,附以釋例。書志將客觀描述與考證分開撰寫,既爲古籍建立檔案信息,也爲深入考辨留出空間。
本體例適用於入選《國家珍貴古籍名録》的漢文四部典籍。其他類型古籍書志另撰體例。

一、著録細則 
1.基本著録
藏書機構及索書號
國家珍貴古籍名録號
《正題名》卷數;《合訂題名》卷數。(時代)第一責任者及責任方式;(時代)其他責任者及責任方式。《責任者不同的合訂題名》卷數。(時代)合訂題名責任者及責任方式。出版時間、出版者、出版地、版本類型、修版信息。册(函)數。裝幀。存缺卷。配補。(時代)批校者及批校方式。(時代)題跋者及題跋方式。 
例一:
國家圖書館08350
國家珍貴古籍名録00991
《南華真經》十卷。(戰國)莊周撰;(晉)郭象注。宋刻本。一函十册。綫裝。佚名批校。
例二:

國家圖書館06978

國家珍貴古籍名録01008

《楚辭集注》八卷;《辯證》二卷。(宋)朱熹撰。《反離騷》一卷。(漢)揚雄撰。宋嘉定六年(1213)王涔章貢郡齋刻本。八册。綫裝。卷一至二配清影宋抄本。楊訥庵圈點批校。

例三:

國家圖書館08625

國家珍貴古籍名録01252

《稼軒長短句》十二卷。(宋)辛棄疾撰。元大德三年(1299)廣信書院刻本。四册。綫裝。(清)黄丕烈跋。(清)顧廣圻抄補並跋。(清)陶梁、瞿中溶、汪鳴鑾、王鵬運、許玉瑑題款。

例四:

國家圖書館07865

國家珍貴古籍名録10971

《蘆川詞》二卷。(宋)張元幹撰。明影抄宋刻本。五册。綫裝。(清)何焯、黄丕烈跋;繆荃孫跋。

例五:

廣東省博物館29175-29176

國家珍貴古籍名録02604;廣東省珍貴古籍名録0095

《春秋胡氏傳附録纂疏》三十卷。(元)汪克寬撰。元至正八年(1348)建安劉叔簡日新堂刻本。二册。綫裝。存一卷:卷一。

2.題著說明
說明題名、著者依據;目録、凡例、版心、序跋及查考所得題名、著者等。
例一:

【題著說明】首卷卷端題“東坡樂府卷一”,“眉山蘇軾子瞻”。

例二:
【題著說明】題名據書衣題簽,首卷卷端題“欽差提督軍巡撫福建等處地方督察院右僉都御史臣佟國器謹奏”。 
例三:
【題著說明】首卷卷端題“韓非子卷第一”,[未題注者姓名]。
3.著者簡介
簡述各責任者生卒年、字號、籍貫、仕履、著述等;說明史傳等文獻出處。 
例如:
【著者簡介】

1.莊周,宋國蒙(今河南商丘東北)人,戰國時人,約與梁惠王、齊宣王同時。事見《史記·老子韓非列傳》。有《莊子》存世,一般被認爲是莊周及其後學的著作彙編。唐天寶間詔封莊子爲南華真人,書稱《南華真經》。

2.郭象(約252-312),字子玄,河南(今河南洛陽)人,西晉時人。好老莊,能清言,辟司徒掾、黄門侍郎,入東海王司馬越府爲太傅主簿。《晉書》有傳。刪削《莊子》並爲之注,成三十三篇,遂成定本。又著《老子注》《莊子音》《郭象集》等,皆佚;《論語體略》有《玉函山房輯佚書》輯本。 

4.內容
著録典籍內容要旨、篇章分合。
例一:

【內容】《韓非子》五十五篇,二十卷。卷一《初見秦》至《主道》,卷二《有度》至《八姦》,卷三《十過》,卷四《孤憤》至《姦劫弒臣》,卷五《亡徵》至《飾邪》,卷六《解老》,卷七《喻老》至《說林》上,卷八《說林》下至《大體》,卷九《內儲說》上。卷十《內儲說》下,卷十一《外儲說》左上,卷十二《外儲說》左下,卷十三《外儲說》右上,卷十四《外儲說》右下,卷十五《難》一至《難》二,卷十六《難》三至《難》四,卷十七《難勢》至《詭使》,卷十八《六反》至《八經》,卷十九《五蠹》至《顯學》,卷二十《忠孝》至《制分》。其中《和氏》《姦劫》及《說林》下、《內儲說》下“六微”諸篇皆由趙用賢據古本校補。卷一至五爲一册,卷六至九爲一册,卷十至十五爲一册,卷十六至二十爲一册。

例二:

【內容】《疏稿》一卷,自清順治十七年起,至康熙元年止,收録福建道監察御史胡文學奏疏十六篇,涉及京師治安、船工整頓、漕糧改折、兩淮鹽課諸務。其中《兩淮鹽政已壞》《裕課必在疏壅》《弊莫大於侵課》《淮北商困難支》《懲私宜嚴其重》等兩淮鹽課六疏最爲著名。 

說明:注重客觀介紹,酌情引用原書,體現版本源流。
5.刊印者
著録刊刻、刷印、抄寫主持者之生卒年、字號、籍貫、仕履、著述等。 
例一:
【刊印者】趙用賢(1535—1596),字汝師,號定宇,江蘇常熟人。明隆慶五年(1571)進士,萬曆初官檢討,萬曆五年(1577)劾張居正奪官,居正沒,起官,終吏部侍郎,卒謚文毅。與王道行等稱“續五子”,又與胡應麟等稱“末五子”。有藏書樓“松石齋”,著有《松石齋集》,有《趙定宇書目》。 
例二:
【刊印者】此書卷十二末刻有“大德己亥中呂月刊畢於廣信書院,後學孫粹然、同職張公俊”字樣。廣信書院,原名瓢泉書院,位於江西鉛山。南宋慶元二年(1196)辛棄疾講學於此,咸淳間知州唐震、李陽雷等重建,咸淳十年(1274)改名“廣信”,元大德二年(1298)改名“稼軒書院”。孫粹然、張公俊無考。 
6.行款版式
半葉行數,每行字數,雙行注字數。版心形式,版框形式,書眉,書耳。行間夾注。板框尺寸。開本尺寸。
寫爲:半葉…行,行…字,雙行注…字。…口,…邊,書耳題…,…魚尾。書眉上鐫…,行間鐫…。版心上鐫…,中鐫…,下鐫…。版框…×…厘米,開本…×…厘米。
例一(《南華真經》):
【行款版式】半葉十行,行十五字,小字雙行三十字。白口,左右雙邊,單魚尾。版心中鐫“莊子”及卷數、葉數,下鐫刊工姓名。版框20.8×14.8厘米,開本30.2×18.1厘米。
例二(《三子合刊》):
【行款版式】半葉九行,行十九字。白口,四周單邊,無魚尾。《莊子》《列子》書眉及行間鐫孫鑛評。版心上鐫書名、篇名,下鐫葉數(《莊子》並鐫卷數)。版框21.3×15.0厘米,開本29.8×19.0厘米。
說明:半葉行數按滿半葉計算,每行字數按滿行計算,正文注文分別計數。版心黑魚尾不標顏色,雙對魚尾作“雙魚尾”,其餘加以說明。版框量取首卷卷端外框,著録爲高×寬。
7.題名頁牌記
著録題名頁及牌記文字。
寫爲:題名頁題“…”。…處有牌記“…”。
例一:
【題名頁牌記】題名頁鐫篆書“亢倉子”,有牌記“光緒紀元夏月湖/北崇文書局開雕”。
例二:
【題名頁牌記】書末鐫牌記“臨安府棚北睦親坊南陳宅書籍鋪印”。
8.刊寫題記
著録刊刻題記、寫本題款、校刊官銜名等。
例如:
【刊寫題記】卷尾墨書題記“大宋熙寧十年(1077)歲次丁巳十一月二十六日起首勾當寫造大藏賜紫沙門思恭誌”。
說明:按先後順序著録。 
9.刻(寫)工
著録刻(寫)工全名。
例如:
【刻(寫)工】卷一首葉版心下鐫“信鉛暢叔仁刊”,版心所見其他刻工有“祝”“用”“周”。
說明:按書中先後順序著録。如刻(寫)工僅有單字,録單字。每一刻工只録一次。補版刻工列於最末,簡要說明。
10.避諱
分層著録諱字、須著録的不諱字、有諱有不諱之字。
例如:
【避諱】
書中“玄(弦蚿眩誸)”“弘”“殷”“敬(竟鏡驚擎)”“匡(筐)”“桓(完)”“貞(徵)”“讓”“樹”“恒”“構(遘溝覯)”字缺末筆。
“慎”字不缺筆。唯卷十《列禦寇》“順於兵故行有求”上批“本或作慎”,按此語《莊子》各本皆作“順”,《經典釋文》亦云“順或作慎”,作“順”未必爲避宋諱所致。
 “敦(蜳)”字不缺。
或有不諱之處,如序“設對獨遘”之“遘”、卷一《齊物論》“與接爲構”之“構”、卷五《天地》“其斷在溝中”之“溝”、卷五《天運》“覯而多責”之“覯”皆缺末筆,卷八《庚桑楚》“尋常之溝”之“溝”不缺。
批注“玄(蚿)”“慎”缺末筆;“復”字缺末筆;“徵”“境”“蜳(諄)”字不缺。
說明:按時間先後著録。如最晚之諱字有助於判斷典籍版本,注明其原書位置。有其他特殊情況亦可說明。
11.序跋附録
著録原書正文之外附屬刊刻內容,如序跋、目録、凡例、附録等。
例如:
【序跋附録】書首刻有明萬曆十年三月趙用賢《韓非子書序》。後有《韓子總評》。後有《韓子凡例》。後有《韓非子目録》。
趙用賢序録文如下:……
說明:按原書順序著録。說明位置、撰寫時間、作者、序跋名稱。序跋原有題名者以書名號標明全稱,原無題名者簡稱序或跋。可輯録序跋中有价值的内容,録文附於該項之末。
12.批校題跋
著録書中後人題寫的內容,如題簽、題跋、批校、副葉題字等。
例如:
【批校題跋】
書前護葉題有顧廣圻兩跋,趙用賢序後有王渭兩跋,《凡例》《目録》之間録宋本及《道藏》本《韓子序》,《目録》後有王渭、顧廣圻各兩跋,均墨筆題寫。
顧廣圻跋之一録文如下:……
說明:按原書順序著録。說明位置、撰寫時間、作者、墨色、題跋數量、題跋名稱、題跋署名、題跋鈐印。批校題跋如可提供更多信息,如參校本爲何、引用何種他書文獻、是否爲過録等,可詳細說明;如可彰顯典籍文物價值、學術價值、資料價值,可加輯録。
13.鈐印
著録書中鈐印。 
例如:
【鈐印】目録首葉甲面、卷三末葉乙面鈐“北京/圖書/館藏”朱文方印、“鐵琴銅/劍樓”白文長方印、“稽瑞樓”白文長方印。卷一、卷三首葉甲面鈐“良士/眼福”白文方印、“瞿/潤印”白文方印、“紹基/秘笈”白文方印、“鐵琴銅/劍樓”白文長方印。
說明:由下至上著録。注明鈐印位置、朱白文、形狀。相同印鑒多次出現,酌情歸併;同一家族印鑒集中著録。印鑒模糊不清或其他原因不可辨識,括注說明。注意區分成書時和遞藏過程中形成的兩類鈐印。
14.書目著録
著録該書在歷代書目中的著録情況。
例如:
【書目著録】
1.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卷二十一:“《蕭閒集》六卷,蔡伯堅撰。靖之子陷金者。”(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629頁)
2.陳揆《稽瑞樓書目》著録“《明秀集注》三卷,金刻本,一册。”(《中國著名藏書家書目匯刊·明清卷》第28册,商務印書館2005年版)
3.瞿鏞《恬裕齋藏書記》著録“《蕭閑老人明秀集注》殘本三卷,原書六卷,無序跋,今存卷一至三。”(《南京圖書館藏稀見書目書志叢刊》第20册,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7年版)
4.瞿鏞《鐵琴銅劍樓藏書目録》卷二四:“《蕭閑老人明秀集注》三卷,金刊殘本。金蔡松年撰,題雷溪子魏道明元道注解。原書六卷,無序跋,今存卷一至三。案目,卷一二爲《廣雅》上下卷;三四爲《宵雅》上下卷;五、六爲《時風》上下。松年字伯堅,翰林學士靖子,官至尚書右丞相,始寓汴都,其第曰蕭閑堂,又作園於鎭陽,曰蕭閑圃,故自號蕭閑老人,元遺山《中州集》詩傳云:‘百年以來樂府,推伯堅與吳彥高,號吴蔡體。’集中《念奴嬌》第二首,爲公最得意作,讀之其平生自處可見已。道明易州人,官安國軍節度使,著有《鼎新詩話》,亦見《中州集》。昔秀水朱氏輯《詞綜》未見此集,僅於《中州樂府》中録取,譌以所著爲《蕭閑公集》。是本雖不全,亦罕覯之祕笈矣。每半葉十二行,行廿三字,雙行夾注,行三十字,凡‘供’‘堯’‘乘’字皆有減筆。稽瑞樓得諸郡中周氏。”(《續修四庫全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926册,第413頁)
5.《北京圖書館古籍善本書目》集部詞類別集類著録。
6.《中國古籍善本書目》集部詞類別集類著録。
選擇要點:體現該書遞藏源流的重要藏書目録著録情況;《中國古籍善本書目》著録情況;現藏書單位書目著録情況;酌情收録相關重要書目著録及影印情況;酌情抄録書目所附提要及注釋。
15.遞藏
簡述該書遞藏者生卒年、字號、籍貫、仕履、著述等。 
例如:
【遞藏】
1.顧廣圻(1766—1835),字千里,號澗蘋,別號思適居士、無悶子、一雲散人,江蘇元和(今屬蘇州)人。嘉慶諸生。受業於江聲,博通經史,遍校群書,先後爲孫星衍、張敦仁、黄丕烈、胡克家、秦恩復、吳鼒等人主持校書刻書。有《思適齋集》,其集外題記則收入《思適齋書跋》。《清史列傳》有傳。
2.王渭,生卒年不詳,字子渭,號小梧。從顧廣圻、戈襄游,顧廣圻《韓非子識誤》、王先慎《韓非子集解》多引其説。
3.瞿鏞(1794—1846),字子雍,江蘇常熟古里人。歲貢生。有《鐵琴銅劍樓藏書目録》《鐵琴銅劍樓藏宋元本書目》《鐵琴銅劍樓詞草》《鐵琴銅劍樓集古印譜》《恬裕齋碑目》《恬裕齋藏書記》《續海虞文苑詩苑稿》《續金石萃編稿》《罟里瞿氏邑人著述目》等傳世。
說明:按時代順序著録。據書目著録、題跋、題記、藏書印及其他史料考得其書遞藏源流。
16.其他
著録其他情況,如封面、污損、缺葉、圈點等。裝具說明文物價值。
例一:
【其他】
1.此書卷九《盜跖》葉二十八甲面第二行挖去首字。
2.此書一函十册,錦函外有海源閣木書匣,上鐫“子部,宋本南華真經,十册全,東郡宋存書室藏”。
例二:
【其他】書中有朱圈二種:一種筆書,較粗而小;一種渾圓,較細而大,似爲圓筒。并有朱點。
17.按語
書志作者按斷考證,如:版本依據、刊刻過程、版本信息(補版、剜改、後印)、研究價值(版本價值,思想影響,獨特意義)及其他考辨成果等。
例一:
【按語】此書不見於《中國古籍善本書目》。《北京圖書館古籍善本書目》著録,不云有批校。而《虛靜齋宋元明本書目》子部著録“楊沂孫手校”。核原書書眉有“沂謂”批語,當爲楊沂孫批校本。
例二:
【按語】此書有初印重印之別,此本當爲初印,與重印本(國家圖書館藏6079、6380、8152號等)對勘,存在多處異文……
例三:
【按語】此書參校本爲宋刻蔡氏墨寶堂殘本,由黄丕烈購自蘇州任蔣橋顧氏,經汪士鐘藝芸書舍入聊城楊氏海源閣,今已散出海外,其異文多賴校本流傳,此書即在其列。
例四:
【按語】據張蓉鏡影抄本(今藏國家圖書館,索書號2740)書後所載張蓉鏡、翁同龢題識及黄丕烈等跋,可知此金刻原書曾歸顧之逵、陳揆收藏。
  
二、著録要求
1.遵循客觀著録原則。作者考辨、探討、說明、評價集中於“按語”項。
2.各項缺省者,著録爲“無”。此本缺項,著録爲“缺”。
3.各項並列內容以分號間隔。
4.著録內容可加說明文字,說明文字以冒號間隔。著録內容可外加方括號“[]”補充,如“《[萬曆]富平縣志》十卷”。
5.著録責任者以括號標注時代,跨朝代者斷代以卒年爲凖,其次以登科時間爲準,再次以可考活動時間爲準。
6.著録鈐印、牌記文字有多行者,以“/”表示回行。
7.如有字不可釋讀,以“○”符號代替;原書有字缺失,以“□”符號代替。一字一符。如缺字數不能推知,記作“□…□”。如有條件據其他出處校補,以方括號“[]”於缺字後補全。
8.鼓勵輯録書中所刻序跋及題跋、題記中的文字。客觀著録原書文字可保留體現其版刻特徵的異體字、避諱字、通假字,並需標注規範繁體字。鈐印中的異體字亦使用規範繁體字,若原爲簡體字則仍用簡體。規範繁體字以《通用規範漢字字典》爲準。
9.書志內容如仍需注釋,可加腳注。
 
(馮坤執筆;張志清校改;鮑國强、沈乃文審定)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书志| 国家珍贵古籍书志体例(附释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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