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由嗓嘎团队承接的《草塘火龙》、《搓梗仔采阿诗》、《平定营灯夹戏》三个瓮安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作成果于2017年12月1日顺利通过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瓮安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验收。
参会人员
张诗莲 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秘书长
朱伟华 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
余未人 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
王良范 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
为了保证本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记录工作的原真性、完整性、系统性,嗓嘎团队先查阅了大量涉及项目有关的资料,并多次深入瓮安县草塘镇、平定营镇、玉山镇白花村等进行田野调查,与当地专家及传承人进行多次深入交流,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详细完善的采集方案,最后通过长达近半年的实地拍摄,3个月的后期编辑、整理,最终圆满的完成了本次数字化保护工作。
民俗类项目“草塘火龙”流行于草塘及其周边各村寨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是人们祭祀神灵的一项民间传统活动。草塘火龙作为一个载体也承载着历史的变迁,草塘火龙在表演过程中有牌灯、鼓乐伴奏。曲牌内容、鼓乐的声调、祈祷的语言,每个时期都会有所不同,一般而言,祈祷的语言大多以吉利的话语为主,如风调雨顺、早生贵子、五福临门、五谷丰登等。草塘火龙由头,身,尾三部分构成,均用金竹篾条编扎。龙头呈“S”型,高约一米八,龙头威猛龙口大张龙角飞扬;龙身用竹篾编制成环,其间用长篾片将其环环相连制成;龙尾状如扫帚,而后在龙骨架上糊上图绘五颜六色的图案。龙身内置插蜡烛的木枋,烛光可把龙身照得通体透明。火龙在舞动时,有动有静、有刚有柔、以动为主,形神并茂,从而产生出美妙的节奏感、旋律感,给人以美的享受。加上舞动过程中,“嘘花筒”喷射出的火焰,龙犹如在银花火海中穿行。项目采集成果为视频约30小时,音频约200分钟,图片1500张,文字约8万字,从火龙的扎制,到祭祀出龙、走村串寨玩龙、元宵嘘龙、化龙的全过程,都进行了完整的记录。
传统舞蹈类项目“搓梗仔采阿诗”又名“九龙穿洞”。主要流传于瓮安县玉山镇白花村的苗族村寨,在“三月三”、“六月六”等传统节日和秋收之后或春耕大忙之前的农闲季节里,白花村苗族男女老少身着传统服饰在固定的小山坡或寨中空坝聚集欢庆。表演之前,需在固定的场地中央立花杆,将鼓挂在花杆半人高处,由一长辈在花杆旁燃烛化纸、烧香祷告一番后,便把一块红布用绳子将其升到杆顶固定,而后众人在芦笙曲、鼓点的伴奏下围成圈载歌载舞,他们通过这种方式祭祀祖先,同时,青年男女们也借助这个平台,努力追求心目中理想的对象。舞蹈的参与人数不限,人越多越热闹,但都为双数,男女均等,鼓手打鼓,芦笙手吹奏芦笙曲,音乐旋律柔和,节奏平稳。项目采集成果为视频约24小时,音频约200分钟,图片1000张,文字约3万字,详细的记录了立花杆、祭祀祖先等仪式及栽秧、搓谷、九龙穿洞等舞蹈动作套路。
传统戏剧类项目“平定营灯夹戏”即花灯夹川戏的一种艺术表演形式,是花灯与川戏饶有新意的巧妙组合,是一种匠心独运的嫁接艺术,流传在瓮安县平定营一带。主要代表作品有《杀狗警妻》《浪子嫁妈》《拜新年》《穆桂英招亲》《人间好》和《秋江》等二十余折。每一段戏都有一个故事。戏曲故事中大都提倡尊老爱幼、舍生取义、崇善尚美的美德,以祭祀活动与民间歌舞、戏曲综合为一体,蕴涵着区域民族认同的文化观念和人文意识,体现出村民赖以生存的文化根基和维系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的特殊价值。项目采集成果为视频约27小时,音频约250分钟,图片1000张,文字约5万字,从祭拜祖师到化妆定型、出场演出等完整的记录了《拜新年》、《穆桂英招亲》、《南阳关》等代表剧目。
在此次非物质文化数字化保护记录过程中,我们虽然失去了春节与家人团聚的时间,但与传承人同吃同住同劳动,一起冒着零下一度的雨夹雪演出和拍摄,一起顶着刺骨的寒风扛着火龙和我们的摄影器材为当地村民送去热闹与吉祥,团队小伙伴们切身体会到了非遗的美,触碰到了我们民族历史的厚重,也在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中,感受到了我们能够成为非遗保护、传播中的一份子的那份骄傲,同时也更加坚定了我们做好做扎实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作的决心。
评审过程中专家们对记录工作成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高度赞扬了我们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记录工作付出的努力,一致表示此次项目通过评审。同时也对嗓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及建议:从制作综述片要以历史为入手点,解说词应该详细揭示项目内容,突出特点,便于观众了解该项目;在追求原真性的同时,可以对被拍摄者进行适当引导,尽量减少无用信息使记录更加真实有效等方面,指导嗓嘎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作做得更好。
在今后的工作中嗓嘎将更加努力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提升我们的服务能力,以严谨的态度对待非遗项目的数字化保护,不忘初心,竭尽全力做一个上对得起祖宗,下对得起子孙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企业!
图/文:嗓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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