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启用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2019版的公告

2019年第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条和《地图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通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实现地理信息数据开放共享。为履行好这项法定职责,自然资源部认真运行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也称为“天地图”主节点),并进行升级改造,形成了2019版。此次升级主要包括:一是更新数据资源,2米影像数据更新1252万平方千米,优于1米分辨率影像数据更新230万平方千米,地理信息要素数量增加27%。二是完善软件功能,优化在线更新系统,升级用户管理系统,采用公有云支撑。三是突出共享服务,构建了集数据服务与前后端开发支撑于一体的5大类19小类开发资源,聚合在线服务资源1500余个。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2019版已具备对外提供服务的条件,即日起正式启用,欢迎社会各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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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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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莫秋雯  审核 / 白杨 盛兆阳

指导:万剑华教授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慧天地):自然资源部关于启用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2019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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